视线 | 家具企业要“借鉴”设计,最好得多等个5年

2022-03-31 新浪家居频道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单独指定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将由10年延长为15年, 2022年5月5日起正式执行。

  这意味着,以后家具企业要“借鉴”同行的设计,得多等个5年。

  谁是原创?

  外观侵权在家具圈屡见不鲜。在某宝上随手搜 “意式极简真皮头层牛皮沙发”,出来的长得几乎完全一样的不下50件,其中既有来自小工厂、小作坊的产品,也有小红书上的网红家具品牌(颐舍家具、宜洛家具、米象家居等),更有A家家具、斯帝罗兰等传统家具行业的知名品牌。

  究竟哪家品牌才是原创?对此,各家品牌各执一词,莫衷一是。

  “虽然我俩是同款,但我是原创的。”某家居品牌相关人员告诉新浪家居:“佛山这边的很多家具工厂款式基本上都是通用的,只要客户指定,基本上都能做出来。市场上复制品太多,申请专利很难。只要厂家有实力保证产品质量即可,客户不需要在意同质化问题。”

  据悉,该品牌在宣传时强调自己在佛山有实体门店,有10000平方的制造工厂,更有所谓海外“设计”团队……

  而有的某知名品牌,也强调该款产品已申请专利,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

  曾有行业人士戏称,每回逛展会看产品,都像患上“脸盲症”一样,只要把品牌门头盖着,压根认不得分不清。虽是句玩笑话,但说出了不少人的心声:家具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具备高度辨识度的产品不多。

  明明有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为何市面上仍有这么多孪生产品?

 抄袭见效快,成本低

  一些老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通常大义凛然、义正辞严,说自己的企业一直花重金投入产品研发,坚持做原创设计。但一回头面向经销商,就换了一套说辞:“我们的产品,是100%完美复制意大利XXX的产品。”他们不以复制为耻,反而以复制为荣。

  究其原因,做原创设计耗时耗力耗钱,还不一定能得到市场认可。而复制已经得到市场验证的成熟产品,则少了很多风险。

  一位从业者感慨道:“每一件原创产品都是我们设计师的诚意之作,经过反复推敲研发的,所有设计细节、配色选择、材料搭配都有所考究。但是山寨品的抄袭成本太低了,不管什么原创,只要销量不错,马上改颜色、尺寸或者材质推市场,不需要费功夫就能圈钱。”

  维权举证困难、时间长

  在法律流程中,家具设计维权难,企业维权成本高。由于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相关诉讼需要程序繁琐、时间长,举证困难,赔偿金额也不容易确定,导致不少企业维权意愿不强。

  而且,部分企业在“借鉴”的时候,会对尺寸、颜色、用料等进行“微调”,看上去很像,但又不完全一样;这种情况下,有时外观设计专利也保护不了。

  不过,这样的“好日子”,可能不会太长了。

  侵权代价越来越大

  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专利侵权行政裁决工作已呈现多点开花的局面。

  在《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要求重点做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领域行政裁决工作。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则对未来15年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行政裁决作出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此外,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增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中央事权,专利侵权纠纷办案业务指导也在不断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司法部在全国15个地区深入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工作。

  在“强保护、严打击”背景下,家具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正在逐渐增强,多数企业在新品研发出来后便提交专利申请、并进行著作权登记。据新浪家居查阅,2022年,曲美家居登记了56个产品专利信息,顾家家居登记了67个产品专利信息,敏华登记了177个产品专利信息……

  知识产权的维权方式和途径在不断增多,企业的维权意愿也在增强。据统计,近三年来,各地知识产权局共办结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2.68万件,年均增长16.3%。其中,家具类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立案数呈递增趋势,这意味着家具企业对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不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值得一提的是,被侵权家具企业胜诉的案例并不少。 比如:浙江圣奥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圣奥家具”)与粤企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粤企公司”)的专利侵权案,以及林泉木业有限公司(下称“林泉木业”)与天津市东方弘叶木业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方弘叶”)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圣奥家具诉粤企公司、北京某某公司专利侵权案的终审判决,要求粤企公司从经销商处回收并销毁被诉侵权产品,赔偿圣奥经济损失280万元及合理开支4.978万元;粤企代理商北京某某公司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而林泉木业与东方弘叶一案的判决为,林泉木业停止生产、销售或许诺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并赔偿东方弘叶的相关经济损失共计约49.59万元。这也标志着东方弘叶历时3年的专利维权之旅得到了圆满解决。

  上述两者的裁判结果体现了司法坚决依法惩处各种侵犯专利权行为、依法保护专利权的宗旨。相信随着相关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政策文件出台,和国家专利法的完善,未来那些涉及产品外观设计侵权行为将有法可依,不良企业妄图通过抄袭圈钱行为都将无所遁形。

  研发没有捷径,企业惟有把知识产权保护牢牢抓住在自己手里面,加强自主创新意识和研发能力,通过独具特色产品参与市场竞争,方为稳妥有效的出路。(文/新浪家居 黄土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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